传媒大学:严格执行集采政策保障工程招标质量
发布时间:2017-04-14  浏览次数:2489
 “工程项目集中采购工作是一项政策功能性强、管理与技术相结合、科学化和程序化的过程管理工作。每一工程项目的实施,从立项、前期准备,到招标文件的编制与审核、开评标,再到施工过程监督管理、竣工验收,直至交付使用、结算审计,环环相扣,每个步骤的实施都要从时间上、质量上严格把关,不能出现丝毫差错。”3月31日,在2017年中央国家机关工程类政府集中采购业务培训班上,中国传媒大学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工程招标科魏宏君同志介绍了该校近两年修缮工程类招标采购工作的基本情况。
 
  成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明确校内采购方法
 
  “招标采购工作在工程实施的全过程中是最重要的一环,它起着提纲挈领的作用,因而受到学校党委及各级领导的重视,我校于2010年成立了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主要承担全校的修缮工程和设备、服务类等招标采购工作。”魏宏君介绍说。
 
  她还介绍说:“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依据《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等起草制定了符合本校工作特点的修缮工程与设备、服务类招投标管理细则和合同管理办法。”
 
  “我校2011年至2015年,工程招投标额度为5万元以上必须招标采购,5万元以下可以自行采购。2015年4月,经校长办公室讨论决定,该校统一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要求,制定了该校执行校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的规定,并全面执行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政策,严格规范各项程序。”魏宏君说。她介绍道,当年年底,中国传媒大学又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时下发了本校的政府采购补充规定,将工程招投标标准提高到10万元,10万元以下的自行采购;10万-120万元的工程项目采取定点采购,在入围中央国家机关定点采购供应商中选取3家,再自动生成1家,共4家进行谈判,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120万-200万元的工程项目委托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国采中心”)进行竞争性谈判;2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委托国采中心公开招标。
 
  集采成效明显  优中选优上“双保险”
 
  “通过近两年修缮工程集中采购工作的实践,无论是定点采购还是委托国采中心竞争性谈判或者公开招标,我们体会是效率高、效果好。”魏宏君表示。
 
  “比如10万-12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在入围的供应商中选取后谈判,是在优胜中选择优秀,上了双保险。我们按照国采中心的流程一步一个脚印地进行,不费周折,保时、保质、保量完成了项目。”她以去年暑假完成的三个学生公寓修缮项目为例,分享了自己的感受。
 
  中国传媒大学提供的数据显示,2015年,该校工程招标采购项目22项,采购金额为1779.9万元,其中21项实行了定点采购,委托国采中心公开招标1项;2016年,该校工程招标采购项目17项,采购金额1943.92万元,其中限额内定点采购13项,超过120万元的委托国采中心组织竞争性谈判3项,委托国采中心公开招标1项。
 
  “2017年,我们将继续贯彻执行《关于2016-2018年度中央国家机关工程项目(施工)政府集中采购有关事宜的通知》,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政策,将招标采购工作做得更好。”魏宏君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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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黎娴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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