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瑞丰公园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廊发改投资[2016]40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廊坊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常甫路西,瑞丰道北,辛庄道南;
2.1.2规模:本工程总用地106956平方米,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景观绿化69506平方米、园路及铺装10700平方米、水系工程23950平方米、园林建筑2800平方米及给排水、照明等的建设。公园建设彰显农耕文化、七十二连营文化,书写东方细腻,园林建筑主要采用传统结构,利用传统建筑材料建造,包含观景平台、湖心亭、戏台、古工艺坊、公厕及办公管理用房等多项小型单体(建筑面积400㎡以下)仿古工程。
2.1.3合同估算价:6923万元;
2.1.4计划工期:满足工程整体进度安排要求,2018年5月1日前完成全部内容;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试运行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工程保修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同时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壹级和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设计负责人需具备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3.2 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的负责园林绿化施工的单位。
3.4.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投标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可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本招标公告页面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7年4月18日8:30至2017年4月24日17:00 (北京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资格预审申请书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年5月2日9:30 ,地点为 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书,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廊坊市园林绿化管理局
地 址:廊坊市新华路143号
联 系 人:景文东
电 话:0316-2607362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至成中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新石北路与石铜路交叉口旺角国际14层
联 系 人:焦瑞芬
电 话:1337316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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