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张北白庙滩二期100MW风电场项目林地可研报告编制四次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02-24 浏览次数:2689次
招标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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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张北白庙滩二期100MW风电场项目林地可研报告编制四次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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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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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BZC-ZJKZB170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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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案核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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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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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案核准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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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发改能源核字【2016】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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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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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化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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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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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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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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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投资建设的华能张北白庙滩二期100MW风电场于2016年11月30日获得张家口市发改委立项批复,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现准备就华能张北白庙滩二期100MW风电场项目使用林地可研报告编制进行四次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项目位于河北省张家口市张北县,主要建设内容为:华能张北白庙滩二期100MW风电场项目使用林地可研报告编制。
2、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
华能张北白庙滩二期100MW风电场工程的永久、临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评价风电项目占用林地对森林资源的影响、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对生态效能的影响、对景观风貌的影响、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对林业发展的影响等,提出相应措施。现场测量工作完成后即开展内业资料的整理、分析、计算和论证,并编制本工程《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报告编制深度执行《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写规范》的深度要求,报告内容应同时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规范和地方法规的要求。协助、配合建设单位向林业主管部门提交《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组织林业主管部门做好林地组卷审核工作,并协助、配合建设单位获得由终审部门出具的征占用林地批复。可研设计必须达到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写规范》(林资发﹝2002﹞237号)的编制报告要求及国家、行业有关技术规定的要求。并按各级要求分别编制、出版林地可研设计文件。
林地可研报告内容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总论,包括概况、拟征用林地概况、可行性报告编写依据等;项目区基本情况,包括项目背景、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基本情况等;拟征用林地调查情况,包括调查范围、内容、依据、方法、标准、结果等;征用林地对环境和林业发展的影响分析,包括对森林资源的影响、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对生态效能的影响、对景观风貌的影响、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对林业发展的影响等;综合评价;保障措施,包括环境、技术、其他等几方面保障措施;可行性研究结论;相关说明解释及配合招标方一切与此有关的手续办理工作。
根据项目建设进度要求及河北省2017年林地指标情况,华能尚义二期200MW风电场项目林地可研报告编制标段必须确保在2017年4月底前取得相应林地指标,投标人须保证2017年4月底前取得林地指标,如未取得林地指标则不收取任何费用。
3、本工程计划工期:3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并且具有承担本项目所需的人员、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
2、近三年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协议书原件为准);
3、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服务;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6、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和华能新能源公司的不良记录;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10、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11、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1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注: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尚未注册成为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ecmall/home.do)正式用户的,须先登录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网站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通过后方能参与招标活动。注册要求详见门户网站“注册用户须知”,注册成功后可以下载相关操作手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24日至2017年3月2日,每日上午9:00点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来时须持法人证明书、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近三年来类似项目业绩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河北至成中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系统(http://ec.chng.com.cn/ecmall/home.do)上发布。
招 标 人: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52号
联 系 人:李永军
电 话:13303293087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至成中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新石北路与石铜路交口旺角国际14层
联 系 人: 聂旭娇
联系电话:0311-6812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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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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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至成中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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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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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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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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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旭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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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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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新石北路与石铜路交口旺角国际14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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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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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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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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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1-6812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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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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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1-6812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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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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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beizhichen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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