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2-17
发布时间:2017-02-17 浏览次数:2206次
招标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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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寿县农村基础设施扶贫开发项目(交通类)村级公路25-30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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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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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BZC-LS20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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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案核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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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寿县发展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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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案核准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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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SXNJK-160816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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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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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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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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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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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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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灵寿县农村基础设施扶贫开发项目村级公路25-30标段监理招标,项目编号为:HBZC-LS201721,已经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方案有灵寿县发展改革局核准,核准文号为LSXNJK-160816019,招标人为灵寿县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灵寿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至成中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灵寿县农村基础设施扶贫开发项目(交通类)村级公路25-30标段监理招标
2.1建设地点:灵寿县境内
2.2监理周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监理。
2.4招标编号为:HBZC-LS20172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近3年内(2014年2月1日至今,以交工日期为准)独立完成过一条(段)二级及以上等级新建或改建(养护改造)或中修、大修工程的施工监理业绩,业绩及信誉良好,并且具有足够的合格人员和仪器设备投入本项目的监理单位均可报名。
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参加本项目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必须满足《石家庄市交通工程建设廉政准入规定(试行)》(石检联【2007】4号),经查有违反上述《规定》行为的企业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17日至2017年2月23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持下列资料及所有资料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输出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到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2)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为派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须取得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投标时不得更换,否则投标文件做无效处理;本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亲笔书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中,应包含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不得打印,否则不接受其报名。发现报名资料有弄虚作假的,发现属于出借资质、挂靠等行为的,即取消其投标资格)。提供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证书、聘用合同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3)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下同)为2017年3月10日上午9 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灵寿县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灵寿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灵寿县建设大街、灵寿县古城东路218号
联 系 人:吴锡军、周书慧
电 话:0311-82968311?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至成中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新石北路与石铜路交叉口旺角国际14层
联 系 人:栗晓艳
电 话:0311-6812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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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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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至成中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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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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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寿县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灵寿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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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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栗晓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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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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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新石北路与石铜路交叉口旺角国际14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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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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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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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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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1-6812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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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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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1-6812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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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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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beizhichen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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