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宁县2016年第二批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2016-12-20 浏览次数:2040次
招标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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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宁县2016年第二批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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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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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BZC-SN2016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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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案核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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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宁县发展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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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案核准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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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农发办【2016】87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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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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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林牧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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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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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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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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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肃宁县2016年第二批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经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为中央、省级及县级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肃宁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至成中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肃宁县2016年第二批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东南侧与第一批项目区相邻,在师素镇的许疃、南李庄、师素、西南庄、南河东5个行政村。
2.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更换水泵40台套,修建井台与配置管首装置、智能井房配套建设40套;新埋管道42.3KM;新增输水软管15KM;清淤渠道1.45KM,新建φ1500涵洞3座;新建变压器26台套,配套10KV架空线3KM,380V地埋电缆6KM。φ500过道涵10个,φ300进地通道涵45个,开挖路边沟15KM。设置小型标示牌3个。修水泥路10.05KM,修建农田防护林网植树,项目总投资1050万元。
2.3 本次招标共分16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第1-2标段:机井工程;
第3标段:智能井房、过道涵、进地通道、路边沟开挖、标示牌与防护林栽植;
第4标段:渠道清淤与排水涵洞工程;
第5标段:管道安装、出水口保护装置、井首装置安装;
第6-7标段:输变电工程;
第8标段:地埋电缆工程;
第9-12标段:水泥路工程;
第13标段:防护林树苗采购;
第14-15标段:管材及管件采购;
第16标段:出水口、井首装置及地上软管采购;
2.4 本工程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2017年3月1日开工2017年5月29日竣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第1-2标段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水泵生产企业,产品具有国家或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合格报告;
2、第3-5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拟投入本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企业近3年内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第6-7标段:要求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总承包叄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4、第8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电缆安装能力的生产厂家,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能够满足本次招标需求,具备同类或类似项目的工程施工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第9-12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拟投入本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企业近3年内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6、第13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备同类或类似项目的工程施工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7、第14-15标段要求投标人是注册资金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管材生产商,其产品必须具有国家或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合格报告;
8、第16标段要求要求投标人是注册资金500万元及以上的出水口生产商,其产品必须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合格报告。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20日-2016年12月26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到河北至成中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沧州市新华区东方世纪广场A座410室)报名。报名时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
第1-2标段携带(1)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及本单位养老保险证明材料(2)营业执照副本(3)产品检验合格报告(200QJ40-104井用潜水泵)
第3-5标段携带(1)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及本单位养老保险证明材料(2)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副本(4)安全生产许可证(5)项目经理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6)技术负责人的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第6-7标段携带(1)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及本单位养老保险证明材料(2)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副本(4)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8标段携带(1)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及本单位养老保险证明材料(2)营业执照副本;
第9-12标段携带(1)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及本单位养老保险证明材料(2)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副本(4)安全生产许可证(5)项目经理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6)技术负责人的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第13标段携带(1)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及本单位养老保险证明材料(2)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副本;
第14-15标段携带(1)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及本单位养老保险证明材料(2)营业执照副本(3)产品检验合格报(PVC-U规格φ110mm*2.7mm*0.63MPa)
第16标段携带(1)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及本单位养老保险证明材料(2)营业执照副本(3)产品检验合格报(钢管或铸钢φ110mm)
4.2招标文件每套8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上发布,投标人因轻信其他媒介的信息而带来的损失自行承担。
8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至成中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新石北路与石铜路交叉口旺角国际14层
联系人:陈振
电话:0311-6812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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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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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至成中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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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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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宁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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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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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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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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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新石北路与石铜路交叉口旺角国际14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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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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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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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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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1-6812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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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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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1-6812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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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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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beizhichen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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