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丘市城东干渠大征桥改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12-14 17:29:07 浏览次数:2416次
招标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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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丘市城东干渠大征桥改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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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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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BZC-RQ2016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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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案核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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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丘市发展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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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案核准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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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发改审字[2016]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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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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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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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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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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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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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任丘市城东干渠大征桥改建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并在备案部门备案登记。河北至成中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本项目业主任丘市水利闸桥项目建设处(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该工程为任丘市政府项目,建设资金为任丘市财政配套资金;主要建设内容为任丘市城东干渠大征桥拆除改建工作。
具体包括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含电子版)等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经理具有全国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水利水电专业,不含临时,无在建工程且注册单位为投标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劳动合同;
(4)要求投标人近十年内有中标价(或工程量)
30万元以上的水利闸桥、涵洞(或类似)项目,且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业绩证明材料指:①施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②水行政主管部门或项目法人出具的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工程质量监督报告。①和②均需提供原件;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7)河北省外投标报名企业须前须取得《外省投标企业进冀备案手续》。
(8)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6年12月14日至12月20日(周六、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投标企业人员,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需提供代理人在投标企业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持以下证照资料原件及每页加盖企业公章的1:1复印件一套到任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任丘市会战北道行政服务大厅南楼)报名、签署投标承诺函及购买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发售只面向以下所有证照资料提供齐全有效的投标申请人(如证件年检、换证应提供相应主管部门证明)。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注:营业执照如不是三证合一的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如是三证合一新证可提供印制二维码标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可不提供原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注:需提供印制二维码标识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可不提供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
(5)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6)项目经理具有全国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水利水电专业,不含临时,无在建工程且注册单位为投标人);
(7)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劳动合同;
(8)近十年内有中标价(或工程量)30万元以上的水利闸桥、涵洞(或类似)项目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水行政主管部门或项目法人出具的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原件;
注:1、报名之前请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2、授权委托书中应标明委托人电话(手机)、单位固定电话、传真、邮箱,以方便代理机构与投标人联络。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报名时同时发售并开具收据,售后不退。如果不开具收据,潜在投标人可拒付文件价款。免费提供图纸的电子版,自行复印纸质版,可根据需要向招标人索取正式图纸。
4.3专家评标时使用的招标文件以备案后的纸质版为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月3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任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任丘市会战北道行政服务大厅南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考察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并对前三名排序中标候选人及其项目组织机构人员进行考察,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向主管部门报告;中标公示期间,招标人有权对前三名排序中标候选人及其项目组织机构人员进行考察,对项目组织机构人员进行面试,对公司诉讼情况进行考察,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出借资质的、拟派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的、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的,取消其排序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任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申请人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任丘市水利闸桥项目建设处
联系人:刘建兵
联系电话:0317-2216308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至成中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聂旭娇
电话:0311-6812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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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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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至成中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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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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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丘市水利闸桥项目建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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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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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旭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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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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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新石北路与石铜路交口旺角国际14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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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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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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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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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1-6812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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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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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1-6812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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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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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beizhichen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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