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乡县2016 年地表水与微咸水混合利用项目试验井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11-23 17:06:18 浏览次数:2262次
招标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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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乡县2016 年地表水与微咸水混合利用项目试验井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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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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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BZC-XTPX2016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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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案核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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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水务局、邢台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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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案核准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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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水防抗[2016]2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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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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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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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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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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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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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平乡县2016
年地表水与微咸水混合利用项目已经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以上补助资金和县配套,招标人为平乡县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至成中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试验井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项目区位于平乡县的西部,涉及平乡镇、油召乡、节固乡、田付村乡共4 个乡镇,20 个村,主要建设内容为:新打2
眼试验井;新打机井107 眼,并配置相应配套实施107 套。
2、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招标内容为打2
眼实验井,每眼60m,每眼实验井配一台175QJ40-36/3
井用潜水泵,流量为40m3/s,需提供单井出水量、井的动水位、微咸水矿化度以及so42-、co32-等离子含量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具备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
2、经检察院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23日至2016年11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法人到场的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原件和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到平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建设银行平乡县支行四楼)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郑晓龙
13230990999)。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 12月13日 14时整,投标文件递 交地点为平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上发布。
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乡县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 址:平乡县丰州镇文明路187号
联系人:傅银芳
电话:0319-7838238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至成中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新石北路与石铜路交口西南角旺角国际14层
联系人:聂旭娇
电话:
0311-6812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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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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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至成中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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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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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乡县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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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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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旭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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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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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新石北路与石铜路交口西南角旺角国际14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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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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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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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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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1-6812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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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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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1-6812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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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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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beizhichen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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