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减税再落一锤:增值税率四档并三档 全年减负3800亿
发布时间:2017-04-25  浏览次数:1887
中国再次发出明确的减税信号。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增值税四档税率简并至三档,在一个月后就变成了现实。

  2017年4月1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7月1日起,增值税税率由四档减至17%、11%与6%三档,取消13%这一档税率。在一季度已出台降费2000亿元措施的基础上,这次进一步推出6方面减税举措,全年将再减轻各类市场主体税负3800多亿元。

  刚刚公布的中国一季度GDP增速达到了6.9%,这无疑也给减税提供了必要的空间。

  简并税率的一个重要前提是保持税收不对经济产生过多干预,并且简化税率要真实有效地实现减税目的。经济观察报了解到,增值税13%的税率所适用的税目不是很多,不会对财政收入产生特别大的影响。

  “13%的税率简化掉,税率变11%,符合减税的前提,另外税率档次少了一个,向现代增值税制迈了一步,而且13%税率的税目很多都是与民生的相关,一举多得。”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告诉经济观察报记者。

  简并税率

  增值税简并税率的事情,在2016年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之后,就已经提上议程。

  4月1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推进营改增,简化增值税税率结构。从7月1日起,将增值税税率由四档减至17%、11%和6%三档,取消13%这一档税率;将农产品、天然气等增值税税率从13%降至11%。同时,对农产品深加工企业购入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避免因进项抵扣减少而增加税负。

  目前一般纳税人适用的税率有:17%、13%、11%、6%、3%、0%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适用13%税率的商品包括,粮食、食用植物油;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等。此外,农产品、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二甲醚等产品也适用13%的征收税率。

  山东大学财政系主任李华认为,增值税简并税率的改革方向是没有问题的,缩小一档或者几档税率,关键是简并哪一档是问题?选择13%,影响面小,还是选择了渐进式的改革路径,短期来说,还有降低税负的效应,现在改革的措施,保证税负降低,增值税是流转税,会有税负转嫁,简并税率之后,税率降低,降低的是社会税负,属于社会受益,对于企业来说,则会减少了资金占用。

  中税网税务师事务所总裁王冬生告诉经济观察报,从税制规范的角度分析,增值税改革需要做的是:简并税率,完善抵扣,统一税制,完成立法。税率的简并,应该还有空间,变成两档,一档标准税率,一档低税率。考虑增值税的税率,需要结合增值税的特点和与消费税的关系。增值税属于中性税种,不宜有太多税率,为照顾部分商品和服务的消费者,可以设一档低税率。但是需要限制的商品或服务,不用设高税率,让消费税完成。“增值税的两档税率,差距不应太多,不然可能导致部分纳税人无法纳税,在常规经营状态下,算不出税额。比如进货价格100元,按11%增值税率计算,可以得11元的增值税抵扣;销售价格200元,按6%的销项税计算,应缴税12元,扣除增值税抵扣部分,实际缴税1元。”王冬生告诉经济观察报记者。

  六条减税“礼包”

  在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中,更是推出了3800亿元的减税“礼包”,当然此次的减税大部分内容李克强总理在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都已经提出。

  今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继续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落实和完善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政策,简化增值税税率结构,今年由四档税率简并至三档,营造简洁透明、更加公平的税收环境,进一步减轻企业税收负担。

  在4月19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一季度已出台降费2000亿元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在六个方面推出减税举措。

  经济观察报记者将这六个方面做了梳理,除了增值税税率由四档减至17%、11%和6%三档,取消13%这一档税率,对农产品深加工企业购入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避免因进项抵扣减少而增加税负之外,另外五个减税的方面主要涉及的是:扩大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在京津冀、上海、广东、安徽、四川、武汉、西安、沈阳8个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地区和苏州工业园区开展试点;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试点政策推至全国,允许按每年最高2400元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将2016年底到期的部分税收优惠政策延长至2019年底,其中包括,对物流企业自有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半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及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上述六方面措施全部到位后,加上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今年前4个月翘尾减收,全年将再减轻各类市场主体税负3800多亿元。

  中汇税务师事务所总裁孙洋对经济观察报表示,六个方面的措施中,比较有新意的是改革试验区和工业园区试点中提及的“对创投企业投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可享受按投资额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优惠政策,自今年7月1日起,将享受这一优惠政策的投资主体由公司制和合伙制创投企业的法人合伙人扩大到个人投资者。政策生效前2年内发生的投资也可享受前述优惠”。“但是,政策还需要更为明确的界定。首先,什么是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需要明确;其次,涉及的城市和区域还处于试点阶段,如果经验成熟,可以考虑扩大范围;第三,个人投资者的个税计算可以更为简化;第四,关于农产品的‘维持原有抵扣力度不变’,如何操作,亟待厘清,如果可以在增值税立法时,将17%的税率再降低1-2%,则会进一步提升减税力度。”孙洋说。

 

 

 

    来源: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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